癌症不赔,有以下几种情况
2018-11-08  1评论  1994浏览
一、还没有过观察期。所谓的观察期,就是保险公司为了控制自己的风险而设定的,即在投保后一定时期内,发生重大疾病不予理赔。不同的公司观察期不一样的。最短是90天,即90天内发现癌症不赔偿;有的公司是180天,180天内发现癌症不赔;有的是一年,一年内发现癌症不赔;更有甚者,观察期是两年,就是两年内得癌症不赔。有些时候,是自然发生在观察期内,这是无法控制的。但有些时候是我们人为的,这些情况值得我们注意,稍有不留神,就失去理赔的资格。
1、自己常规体检。有些朋友有很好的体检习惯,刚刚好体检时期在观察期内。这种情况,千万不要去做常规体检,务必要过了观察期再去做常规体检。既然是常规体检,就不紧急,可以缓一缓。万一在观察期体检,发现了癌症,不好意思,保险公司不理赔。不赔,也不要去怪保险公司。观察期写在合同里面的,明明白白,清清楚楚。所以我们买保险的时候,首先要问:观察期是多久。
2、保险公司送体检卡。投保后,有些保险公司会送体检卡。乍一看,很贴心。其实保险公司最希望客户去体检,希望在观察期发现原本有的癌症,这样它就不用赔偿了。以后投保了,再有保险公司送体检卡,不就不要屁颠屁颠地去体检了。
二、中止过的合同复效。比如交费五年了(当然过了观察期了,正常情况发生癌症是要赔的),但是该交钱了,却欠费超过两个月,按照合同进入中止期。这个时候重新计算观察期,比如合同1月份要交钱,但是拖到7月份才交,即使最短的观察期是90天,在10月份前发生癌症,就是在观察期内的癌症不赔。如果那个公司的观察期是1年,不好意思,要到明年7月份才生效,崩溃了没?所以呀,缴费要准时。当然负责任的公司会催得很紧的,千万不要以为他们很烦。他们不催,最后你就会很烦。
三、癌症,只是原位癌的时候,重大疾病保险不赔(防癌险更不赔),有些公司会赔轻症20%,这些合同都有写明的。原位癌花一万或者几千块就搞定了,很轻的,算不上重大疾病。所以不是所有癌症都是保的,保险公司也没有这样说过。误解不等于事实。
四、没有浸润到一定程度。即使癌症发生了转移(不再是原位癌了),但是有些公司要求要浸润到1mm以上才赔(所以选择公司很重要,实力强大的公司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;请注意:名声大的公司不一定是实力强的公司)。所以不要看那个产品多么多么便宜,公司多么多么出名,那个代理人多么多么好(他再好,又不是他给你赔钱,他说了不算)。我们不要管这些,我们要问:哪些不赔的?到底有多少条条框框。
五、隐瞒病史、投保的时候隐瞒有癌症病情,这属于骗保,当然不赔,保费都不退。情况不论大小,都要告知保险公司。否则,后果很严重。有些人以为我不说,保险公司怎么会知道呢?这种想法太天真了,除非你从来没去过医院。有时候会一不小心,说漏了口,给医生写在病历上,这时呜呼哀哉。
六、谋事在人,成事也在人。我们多了解,多留意,很多情况都可以避免。
百八烦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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